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期满验收和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一)遴选名额
我校推荐遴选培养对象名额共6人,其中至少有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在规定推荐人数限额指标内,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每次每学科、专业可推荐1人,其中具有省级以上项目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凡在本省其他高校已确定的省青年骨干教师,调进我校后需重新评审认定,且纳入我校今年推荐申报指标。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深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4.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三)遴选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遴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1-2名。
2.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确定的推荐对象和推荐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向省教育厅上报。
(四)所需材料
1.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湖南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3.申报对象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申报对象在学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明确培养期内主要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任务,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要达到的总体目标,以及为实现培养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4.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5.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扫描件;反映申报对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扫描件。申报对象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2018-2020年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今年对2018-2020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2021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所需材料
1.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3.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4.反映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21年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和2018-2020年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材料纸质版于12月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双创楼815),电子版发送至dysfrsc@126.com,有关表格见附件。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待学校最终确定2021年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后再按要求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20.27.17.78/jsc/。相关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请相关人员于12月18日1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年度考核培养对象名单
2.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5.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