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①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②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航天医院)体检合格。
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申请人或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并牢记自己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开通网上申报时间约为4月8号左右。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我校教师均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目时,工作单位名称须跟学校行政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简写,也不能填写到院部。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6日。
三、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种类及说明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①在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由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开具,可交材料时来人事处领取)。
②拟聘教师提供学校聘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两年教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
③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合同期内一个学年的课程表(由教务处盖章)。
4.学历证书原件
说明:国外和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普通话证书原件
说明: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6.体检合格证明
说明: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7.《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可联系学校档案馆复印。
10.《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者、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11. 1寸同底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此照片必须与网上上传的照片同版,办证书用)。
四、申请人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按目录依次装订成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请如实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4.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五、体检时间
申请人2019年4月8日-12日到航天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要求空腹,并携带贴好照片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 结论。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
由学校高校教师资格专业评议组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日程安排
1.2019年4月3日-4日申报人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9年非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稿发至597716259@qq.com。
2.申请人到财务处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免测试费),交费时间及标准另行通知。
3.2019年4月15日-16日申报人到人事处师资科上交申报材料。
八、报名地点
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联系人:谭永,电话:88228215。
人事处
2019年4月3日